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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 | 2019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一批)• 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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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设计专项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内容,以启动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项目将涉及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项目四个部分,以校企合作形式完善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不断推动财会教育现代化发展,积极为各行业输送高质量财会专业技能人才。
  有关具体描述和申报指南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进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全国高校校企合作进程,逐步发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落实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师资培训等内容的优化,推动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缓解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着力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财会行业高素质人才。


二、
项目内容
(一)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将面向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等财会类、经管类专业,围绕“互联网+”时代背景的技术和行业的最新发展、财经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以新技术、新推动高校健全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资源。
(二)师资培训项目

  师资培训项目将面向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等财会类、经管类专业的师资团队成员,以提升财会类、经管理师资的财会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为主要培训方向,通过工作经验分享、教学经验分享、科研课题研讨、现行法规学习、职业技能训练、教学软件研发探讨等内容,提升高校整体师资团队在教学、科研、实践等方面的专业水平。
(三)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将面向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等财会类、经管类专业开展申报工作,通过建设联合实验室、校内外实践基地、开发实验教学资源等方面内容,完善高校实践教学条件,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响应信息化技术要求,对接教育现代化新方向,以培养高素质财会人才为目标,探索实践与人才培养的关系,推进实习实训和人才培养的同步发展,注重实习实训效果和质量。
(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项目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项目将面向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等财会类、经管类专业开展申报工作,通过开展“专创融合”的校企联合课程、实践平台、实训基地、师资培训等内容,探索双创教育与财经领域交互融合,促进高校课程体系更新升级,转化双创在课程建设上的特色成果,推进人才队伍及师资团队提升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1.项目申报需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请,原则上每个院校仅申请一个。

  2.项目申报单位仅涵盖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的财会类、经管类等相关专业,专业已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3.申请人需为申请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的财会类、经管类等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从事专业教学或实训工作三年以上,对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研究有一定兴趣。 

(二)师资培训项目

  1.项目申报需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请,原则上每个院校仅申请一个。

  2.项目申报单位仅涵盖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的财会类、经管类等相关专业。

  3.申请人需为申请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的财会类、经管类等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对师资培训有着独特见解。 

(三)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需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请,原则上每个院校仅申请一个。

  2.项目申报单位仅涵盖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的财会类、经管类等相关专业,专业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

  3.申请人需为申请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的财会类、经管类等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从事专业教学或实训工作三年以上,了解实训体系及实践基地建设,对实践教学有丰富经验优先。

(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需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请,原则上每个院校仅申请一个。

  2.项目申报单位仅涵盖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的财会类、经管类等相关专业,专业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条件。

  3.申请人需为申请高校财会学院、经管学院的财会类、经管类等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从事专业教学或实训工作三年以上,对创新创业教育有独特见解优先。

  此外请注意:每位老师请申报上述项目中的一项,我们不鼓励多项申报。对于之前3年内已经获得同类资助的老师,我们不再接受申报。但欢迎进行错开申报,即选择申报其它未获得过该类资助的项目类型。
 

四、建设要求 

(一)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1.与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研究院深入探讨以“科云财会智慧云教学系列平台”进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创新,联合互联网、信息化、大数据、云技术等新时代产物,协同企业智慧产品创新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等研究方向进行,以促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拟设立项目课题,其涉及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选题:

  A.科云财会智慧云教学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B.基于科云财会职业能力养成的教学内容研究

  C.基于科云智慧教育下高校管理会计教学改革研究

  2.项目执行期内应完成以下建设任务至少一项:

  A.与项目选题匹配的研究分析报告(报告内包括岗位能力分析、人才培养分析、教学改革方向分析、教学改革实施计划报告等内容)

  B.与项目选题匹配的研究成果报告(报告内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岗位能力架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课件PPT及典型教学案例等内容)

  3.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厦门科云与作者所共有,厦门科云有权在官方平台展示和宣传。

(二)师资培训项目

  1.利用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科云财会智慧云教学系列平台”、科云教育研究院师资等进行师资培训,培训形式可为工作经验分享、教学经验分享、科研课题研讨、现行法规学习、职业技能训练、教学软件研发探讨等。

  拟设立培训方向即选题,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选题:

  A.产教融合形势下会计教学模式的转变

  B.新时代发展下财会教育的校企协同升级

  C.双创教育与管理会计的人才转型

  D.“专创融合”下会计人才的培养

  2.项目执行期内应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出具师资研修成果报告,其包括培训主体内容,探讨笔记以及学习思考总结。

  3.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厦门科云与作者所共有,厦门科云有权在官方平台展示和宣传

(三)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1.联合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校内实训中心、校外实践基地的软硬件建设,合作开发实验教学资源等内容,促进高校资源共享。

  拟设立项目主题,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选题:

  A.科云财会职业能力养成实践基地建设

  B.代理记账O2O“校中厂”实践基地建设

  C.“互联网+”现代财会智慧教育人才培育基地建设

  D.科云管理会计信息化实践育人基地建设

  2.项目执行期内根据项目情况应完成以下建设任务之一:

  A.校内实践平台、实践环境的基地建设方案

  B.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案

  C.实验教学资源开发方案

  3.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厦门科云与作者所共有,厦门科云有权在官方平台展示和宣传。 

(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项目 

  1.联合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校内实训中心、校外实践基地、课程合作开发、师资培养等内容,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

  拟设立项目主题,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选题:

  A.基于科云管理会计下的“双创+”教育空间建设

  B.“专创融合”下的高校财会特色课程建设

  C.创新创业下财会教师师资能力提升建设

  2.项目执行期内根据所选课题项目情况对应完成以下建设任务之一:

  A.“双创+”教育空间建设方案

  B.“专创融合”财会特色课程建设方案

  C.创新创业师资培训方案

  3.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厦门科云与作者所共有,厦门科云有权在官方平台展示和宣传。 
 

五、申请方法 

  1.申报者应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教师用户,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下载《2019年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进行填写。

  2.项目申报人须在平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920日)前将加盖院系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档)上传至平台。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方超  0592-5771617

  3.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于2019920日至927日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项目评审,930日前将立项结果提交至平台审核。

  4.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与项目主负责人所在学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立项项目周期为一年,所有工作在立项项目协议书签署后一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厦门科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对项目进行验收。

  有关本申报说明和申报表格式,请参见网站 /